又是一个夜晚,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哎,真是的,明天还是把钱去还了吧!
事情的起因是在星期天的早上,我去文具店买钢笔,我看中了一只二十元钱的钢笔,买的时候还有点舍不得,因为这可是我攒了两个礼拜的血汗钱啊!于是我下定决心准备买这支笔,可老天好像眷顾我似的,由于文具店的生意太好,老板娘竟然忘记收我的钱。当时也没怎么想,只想到二十块钱对我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趁老板娘没注意,还是赶紧走吧。可回到家,我便开始寝食难安,整天都在想:要是我再去那家文具店买东西,老板娘认出我该怎么办?当众揭发我怎么办?这些疑问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上课时,我根本没心思去学习,时时刻刻,每分每秒,都在想:那二十块钱会不会被老妈收拾房间时发现?万一被发现怎么办?要如实交代吗?交待了一定会批评我吧!不行不行,还是不说了。
下课了,我都不敢和同学们对视,生怕同学发现我心中的小秘密。同学叫我名字,我总是发在发呆,同学都问我:你这几天怎么了?整天魂不守舍的?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不敢承认了?我的心里咯噔一下,头上的汗如雨下。手心瞬间发冷。我只能强装镇定的回答:没有没有,只是你多虑了,别担心了!你快走吧,我还要完成习题呢!真是的,都这么了解我,让我一天天该怎么办啊!
终于,我决定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还是今天去还吧!我一手拿着钢笔,一手攥着那二十元钱,走向文具店,对老板娘说:阿姨,那是那天你忘记收我的钱了,给,这是二十块钱。老板娘听了,不但没批评我,还一直都表扬我呢:没事,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我望着老板娘,开心的笑了。
回到家,我如释重负。那些可恨的问题终于被我抛之脑后,高兴的我不得了。
想起那件事,我经历了那地狱般寝食难安的折磨也启发了我,因为那件事,我懂得了人必须要诚实,一定不能被一些琐事所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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