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委员会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范文

交通局委员会召开民主生活会是一种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实践,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党的纪律执行,并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团结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交通局委员会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仅供大家参考。

交通局委员会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1

2月16日,市交通局党组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市委第十督导组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砂石管理处主任刘文生,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赵国强,市委第十督导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孙黎等到会指导。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宏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张冬阳、姚群、杨广军、程本文、姚军参加会议,局领导马莉、杨义春列席会议。

会前,市交通局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研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深化理论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查找突出问题,深入谈心谈话,坦诚沟通思想,认真对照检查,为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通报了市交通局党组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朱宏代表局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深入查摆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举措。随后,局党组班子成员逐一作对照检查发言,相互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刘文生在点评讲话中指出,市交通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扎实充分,问题查摆客观实在,原因剖析深刻准确,整改措施务实有效,批评和自我批评真诚坦荡,是一次讲政治、讲规矩、讲原则,气氛严肃活泼的民主生活会,起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预期效果。他强调,要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抓好整改提升,驰而不息转变工作作风,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加快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朱宏代表局党组班子作表态发言。他表示,要带头淬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干好本职工作的行动上、体现到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效果上。要带头扛牢推动发展的政治责任,全面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保障老区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战略实施,锚定交通强市建设目标,团结带领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抢抓机遇、创新举措、真抓实干。要带头强化从严整改的政治担当,扎实做好民生生活会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有机结合,着力从根源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要带头永葆勤政廉洁的政治本色,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新春第一会”要求,认真落实“一改两为”要求,以思想“破冰”的魄力、赶超“一流”的追求、加速“进位”的姿态全面提升工作效能。要切实抓好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运用,坚定信心、知重负重,忠诚尽职、奋勇争先,以新气象、新作为扛起新时代赋予交通人的光荣使命,为助推革命老区绿色振兴发展展现交通作为、贡献交通力量。

交通局委员会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2

会前,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剖析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材料经过反复修改打磨,并报请市委督导组审阅,为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会上通报了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情况和2021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喻志军代表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围绕“六个带头”及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局领导班子成员依次作对照检查,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高杰要求局领导班子提高站位抓整改、强化责任抓整改、细化措施抓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绩,将巡察整改工作树成全市标杆。李湘越对这次民主生活会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准备好、对照材料好、会议效果好,希望局领导班子进一步提振精气神,深入一线调研,加强队伍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及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的后续工作,写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必须坚决以“政治忠诚”为第一原则,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不断夯实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必须坚决以“担当履职”为第一标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勇于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全力推动我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当好全面建设现代化新长沙的开路先锋。必须坚决以“问题整改”为第一要务,结合市委巡察和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以钉钉子精神抓常、抓细、抓实问题整改,巩固提高整改成效。必须坚决以“清正廉洁”为第一底线,严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交通局委员会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3

根据《中共寿阳县纪委机关、中共寿阳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2月7日,寿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召开2022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以奋发有为的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这一主题,紧密联系寿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班子工作,联系班子成员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对照检查,认真检视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局党组成员及副科以上领导,政府副县长付晓柱、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监察组闫香、第十一督导组长陈健组长等一行参加了此次民主生活会。

会上局党组书记张俊峰同志通报了上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年度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并代表局党组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原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局党组其他成员对照个人检查材料逐一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家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准备充分、检视深刻,自我批评不遮不掩,互相批评坦诚相待,体现了对党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提升了局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达到了增进团结、改进工作、担当使命的目的。

指导组陈健组长和纪检派驻第十监察组负责人进行了点评并指出:这次民主生活会查摆剖析深刻到位,有针对性,相互批评开诚布公,真心坦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既有红脸出汗的紧张严肃,又有加油鼓劲的宽松和谐,是一次锤炼党性、集中“补钙”的政治生活,是一次认真务实,团结的会议;同时提出下一步我局党组班子要制定班子和个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以务实有效的整改提升会议效果,整改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公开,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年度民主生活会。希望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更加团结拼搏、苦干实干,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交通强县做出坚实保障。

政府副县长付晓柱同志强调:2022年开启了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新征程,按时完成了交通大会战,实施的“百项争创”工作和惠及民生项目,并与省厅对接作为2023年计划下达补助,同时荣获2022年度综合考评优秀单位、五星基层党组织、“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等荣誉称号,但是我们在公路建、养、管、运上还存在一定欠缺,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需破解难题,解决民生实事,并且提出下一步整改要求:

新一届局党组领导班子要有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严守底线红线高压线,“三重一大”事项要开诚布公,局党组成员要廉洁自律,杜绝人情世故,按规矩办事,应互相沟通交流,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敢于担当作为,要加强业务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在负责分管部门工作的同时,发现苗头问题及时纠正,真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希望要以这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坚决抓好问题整改。相信在新任局长的领导下,大家同心协力,防范风险,紧盯细节,迎难而上,全力做好交通运输各项工作。

最后,局党组书记张俊峰同志总结会议召开情况并提出整改工作要求:一要永葆政治本色,在对党绝对忠诚上带好头、作表率。二要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把学习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终身课,服务群众本领、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三要在强化推动我县交通运输发展上带好头、作表率,做好今年的交通强县“一路九线三区三板块”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四要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带好头、作表率。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切实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多的发展成果。五要在保持清正廉洁,带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政治保证。

下一步,交通运输领域工程量大,任务繁重,面对压力,要加强协调,做好打硬仗的准备,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强化班子团结协作,坚定抓好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增进班子团结,带头担当尽责、提升本领,主动作为的新气象。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展现担当尽责、敢于斗争的新气象,共同创造优良的交通运输工作新局面。

交通局委员会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4

根据县委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6日至12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普定县交通运输党组开展了第二轮巡察。2023年2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结果予以公布。

 (一)关于“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1:交通运输领域工作推进不力,“四好农村路”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出台《进一步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责任单位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二是“落实包保指导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乡村创建推进工作督促指导。三是落实工作措施,统筹资金加大“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投入。四是由局党组对分管领导高兴发同志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要求正视问题的严肃性和严重性,责令按时限进行整改,下不为例。

整改结果:一是强化措施抓落实。于2023年11月24日,制定出台《普定县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责任单位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2022年12月21日,我县“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创建工作已顺利通过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组成的联合复核验收组的验收。二是开展提醒约谈。2023年4月11日,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党组成员支宇同志对分管副局长高兴发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要求要认真履职,加强项目监管,杜绝出现此类管理漏洞。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问题1-2:项目实施推进缓慢。如,2018年至2020年上级下达我县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601条981.475公里,截至巡察时仍有224条263.274公里尚未完成。又如,2019年至2022年,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交通项目11个,总投资14.35亿元,截至巡察时,仅完工验收3个,完工未验收项目5个,未完工2个,尚未开工1个。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加大项目统筹管理力度,牵头落实好项目协调,督促落实项目推进。二是认真开展排查。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针对历年来未实施的安防项目及安防缺失的路段认真开展排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轻重缓急原则进行处置,健全安全隐患台账,逐个销号,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三是积极协调被统筹借支的项目资金归位,用于项目正常施工,确保道路安全、社会稳定。四是进一步督促县交投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倒排工期,尽快完成2018年至2020年末实施的农村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计划。五是由县交通运输事业中心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抓紧完善相关项目资料归档并积极组织验收。对未开工1个项目(县交投公司承建的普定县2020年农村公路县乡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由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督促县交投公司筹措资金,倒排工期,尽快完成由交投公司承建的普定县2020年农村公路县乡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六是由局党组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

整改结果:一是强化计划安排,着力推进整改落实。普定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于2023年2月22日组织召开了工作会议,针对224条263.274公里安防工程未完成问题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摸排小组,建立台账。截至2023年3月12日,普定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摸排历年来农村公路需安装波形护栏或混凝土防撞墙的处置隐患里程为60.577公里,需完善标志标牌约814块,处置资金约1356万元。按照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指导意见,按照轻重缓急对存在安防问题进行处置,限定为期两年整改时限,逐一销号。二是强化沟通抓落实。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于2023年3月24日函告普定县夜郎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归还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上级下达的中央车购税1500万元,确保推进未完工项目的建设。已函告督促县交投公司统筹资金,在2024年前完成2019年至2020年的农村公路安防工程计划。针对完工未验收项目建立台账,督促施工单位抓紧完工,限定时限组织交竣工验收。对未完工项目和未开工项目,积极筹集资金,及时复工和开工。涉及普定县茂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代管实施的项目普定县2020年农村公路县乡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因上级补助资金被财政统筹,该公司正与建设单位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能开工建设。三是强化措施抓落实。针对普定县X445马路坡至湾寨(小箐脚-煤洞段)公路大修工程、县乡道危桥改造(五洲桥)正在督促参建单位完善内业资料,待内业资料完善后立即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交(竣)工验收工作,计划在2023年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四是开展提醒约谈。2023年4月11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党组成员支宇同志对普定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王鸿及相关项目管理人员王平、班松、卢云辉等四位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该问题尚在整改中。

(二)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

问题2:2022年以来,县交通运输局有7次党组会议未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直接研究相关事项。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局党组学习制度,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单位政治理论学习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第一议题”。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制定局党组学习计划,提前印发学习资料,做到学前有准备,保证学习质量,并且长期坚持。三是持续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会风,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学习,使局党组学习的自觉性得到有效增强。四是认真开展学习研讨。结合交通主责主业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并将重要思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五是局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作检讨,并由局党组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约谈。

整改结果:一是健全制度机制,确保“第一议题”制度有效落实。2023年3月15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及时研究制定了《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学习制度》等制度,明确规定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以及***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支委会等会议的第一议题,确保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提前做好安排,切实增强学习计划性。统筹印发关于报送2023年纳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结合行业领域工作实际,认真梳理需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研究制定《中共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根据实际与时俱进适当调整,保持学习推进,确保学习内容不漏项,切实提高学习的系统性、前瞻性和可执行性。三是坚持示范带动,以研促学强引领。始终坚持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和党组书记带头领学制度,充分发挥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截至目前,我局召开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等重要会议10余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抓好推进落实。四是进行检讨和提醒约谈。2023年4月11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在交通运输局党组班子(扩大)会议上作了检讨,并对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黄跃圣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不力”的问题

问题3-1: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对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如,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2月14日印发的《关于调整交通局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未明确局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除局党组书记外,其余班子成员均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普定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实施办法》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职责,列出责任事项,全面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审核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三是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作检讨,并对其他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

整改结果:一是规范职责分工。于2023年3月27日,经党组研究制发《普定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2023-23),进一步细化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职责,列出责任事项,全面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印发《普定县交通运输局民主集中制制度》(2023-26),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开展提醒约谈。2023年4月11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党组成员支宇同志对局班子成员黄跃圣同志、龚宇同志、高兴发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

问题3-2: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对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如,2020年以来,县交通运输局通过普定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单位职责》等不切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内容张冠李戴、照搬照抄。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研究制定本系统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二是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将发布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单位职责》撤回,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形成网络发布信息内容审核把关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三是由局党组对反馈政务信息内容“张冠李戴、照搬照抄”的问题对分管领导及涉及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

整改结果:一是及时撤回修正。于2022年12月15日将发布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单位职责》撤回。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印发《普定县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管理制度》(2023-3号),明确局党组分管办公室同志为网站管理工作的直接领导,局办公室由罗仙桃同志具体负责门户网站的信息编辑、上传、管理和维护等相关工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对我局门户网站开设栏目履行主体责任,承担相应栏目信息采集、撰写、审核等工作,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实现层层把关抓落实。三是加强学习培训。于2023年3月10日,组织交通运输系统公文处理人员、信息人员集中传达学习全市交通系统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各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28日邀请县委办相关负责同志到交通运输局进行培训授课,进一步提升本系统业务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四是开展提醒约谈。2023年4月11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支宇同志对反馈政务信息内容“张冠李戴、照搬照抄”的问题对分管领导黄跃圣同志及涉及责任人史丹麦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

(四)关于“党组推动机构改革工作不彻底,职能划转而工作未划转”的问题

问题4:2019年县交通运输局机构改革后,原属地方海事处的水上执法工作职责划归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但巡察发现,机构改革以来我县水上执法工作仍一直由县地方海事处承担。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组自身建设,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三会一课”学习,加强局党组班子理想信念教育,提升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养、抓班子带队伍及驾驭复杂问题的能力。二是落实领导干部调研制度,局党组班子要定期深入基层,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的了解下属单位情况,切实帮助解决二级机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县地方海事处立即停止水上执法工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履行我县水上执法工作职责,及时做好执法卷宗、执法台账等移交工作。四是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定年初执法工作计划,将水上执法工作纳入全年执法计划,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执法工作。五是由原党组书记向党组作出深刻检讨。

整改结果: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于2023年3月10日,全系统工作会议上,董华同志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切实提高党组班子政治理论素养、抓班子带队伍及驾驭复杂问题的能力。二是深入开展督导调研。由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带队,局班子一行于2023年5月12日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地方海事处开展调研座谈,针对贯彻落实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及县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子晖同志到我局开展谈心谈话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把握我局二级机构在机构改革、抓班子带队伍、加强效能建设、服务基层群众等有关情况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穿透式调研,分析问题的根源,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的了解下属单位实情,并提出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切实帮助解决二级机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严格抓好贯彻执行。对照2022年7月18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纪要(普交党纪〔2022〕14号)要求,将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更名为水上交通执法中队,履行水上交通监管执法等工作。并责成县地方海事处立即停止水上交通执法工作,相关船舶台账、水上行政执法检查记录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文书已移交普定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其负责水上交通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四强化工作计划安排。2023年2月6日,研究制定《2023年水上水交通安全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五是进行深刻检讨。2023年4月11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在交通运输局党组班子(扩大)会议上作了深刻检讨。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五)关于“对民生项目重视不够,抓得不实”的问题

问题5:2022年实施被列为市、县“十件实事”的《普定县段桥、苑坝桥、太平3桥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和实施跟踪监督不到位,桥墩混凝土浇筑现场监理人员、施工员、业主代表等均未到场履职,现场管理混乱。

整改措施:一是立行立改。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施工方对相关施工工艺进行整改,并严肃批评教育。二是由党组对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和负责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及时制定完善项目管理规范、监理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管理规定等制度,加强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监管。四是强化合同履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由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扣取监理单位监理费10%。

整改结果:一是立行立改。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施工方对相关施工工艺进行整改,并严肃批评教育。二是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及时制定完善项目管理规范、监理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管理规定等制度,加强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监管。三是强化合同履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由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扣取监理单位监理费10%。四是开展提醒约谈。2023年4月11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支宇同志对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王鸿及相关项目管理人员王平、班松三位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六)关于“法治意识不强,执法工作不严肃”的问题

问题6:2022年3月,县交通运输局在水上执法工作过程中,存在执法人员执法证逾期仍在执法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停止执法逾期的人员执法。二是根据《关于普定县交通运输局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机构设置的批复》(普编复〔2022〕16号)文件精神,将普定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三中队更名为水上交通执法中队,以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行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船舶检验监督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并明确取得执法资格的同志担任该中队负责人。三是明确专人负责执法证年审、换证等管理工作,杜绝执法人员执法证逾期现象再次发生。四是加强法治意识培训,定期组织大队所有执法人员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进行学习,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法制意识。

整改结果:一是立行立改。从2022年7月份开始,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六中执法人员已开展对水上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县地方海事处相关人员只配合开展工作;二是明确职责。2023年4月11日,党组会研究决定,调整周晓海同志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上执法中队,履行水上执法监管等职责,派驻到县地方海事处开展日常执法工作;于2023年4月23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发《关于调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的通知》,并明确副大队长曾治凯同志兼任水上交通执法中队负责人。三是强化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制发《关于调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六中队,具体负责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确认以及交通运输执法证件的年审管理等工作。四是强化宣传培训。2023年4月7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县地方海事处组织召开2023年水路运输从业人员开安全素质提升培训会,夜郎湖库区从业人员20余人参加培训会,发放各类宣传卡册、宣传资料60余份。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七)关于“对上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改了又犯”的问题

问题7:县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1月因出现发文重号等问题被市纪委市监委督查通报,但本轮巡察发现,2021年、2022年县交通运输局出台的多份文件仍然存在重号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发文管理制度》《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单位发文文号的编号、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杜绝出现文件重号问题。二是加强发文管理,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公文收发管理规定和统一格式要求,规范公文处理流程,印制规范的发文签、发文登记表,对拟稿、审核、签发、印发等环节层层严格把关,对发文统一编号登记,及时进行归档。三是以普定县作风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文风不实”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四是由局党组对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

整改结果:一是强化制度建设。重新修订《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公文发文管理制度》《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文件制定文号的编排、行文规范及资料初审工作;明确分管领导为制发文件的审核人,主要领导为签发人,做到层层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出现文件重号等问题。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2020年、2021年出台的文件进行自查自纠,对照普定县作风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文风不实”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印发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普定县交通运输局“文风不实”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并对近年来制发的文件、报送的情况汇报、总结、请示、报告等进行全面开展自查,并主动报送县作风办进行审查,切实做到了立行立改。三是加强学习培训。2023年3月10日,组织交通运输系统公文处理人员、信息人员集中传达学习全市交通系统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各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28日,邀请县委办相关负责同志到交通运输局进行培训授课,进一步提升本系统业务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全面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信息撰稿人员责任心、办文水平和业务素质。四是开展提醒约谈。2023年4月11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党组成员支宇同志对分管领导黄跃圣同志、局办公室负责人马明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八)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抓班子带队伍能力有待提升。党组对下属二级机构指导和管理不够,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问题8-1:党组对下属二级机构指导和管理不够,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局党组深入调研指导不够,执法大队存在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总支、“三会一课”的学习,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教育,充分调动全系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抓班子带队伍。督促局班子既要率先垂范履职尽责,又要亲力亲为抓好具体指导,以点带面形成完整的“一岗双责”责任落实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配齐配强中层干部。做到人岗相适,老中青结合,完善中层干部的配备,强化内部管理的任务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四是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在全系统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广泛征求对党组班子和二级机构班子的意见,梳理归纳进行研究,加以改进。五是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实践探索,不断细化和丰富,定期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和二级机构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汇报,做到多关心爱护职工,多为职工排忧解难,从而凝聚队伍战斗力,激发队伍活力。六是加强督促检查。组建成立由党组班子成员牵头的督导组,经常性加大对二级机构制度执行落实的监督检查,传导压力和责任,以督导检查推动责任落实。七是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一次作风教育整治,要求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深入查找问题,对反映强烈,不适宜在大队工作的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或调整。

整改结果: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于2023年1月12日、2月13日、3月10日、3月15日、4月4日、4月28日“第一议题”分别传达学习***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文件和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县委十三届纪委检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学习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二是强化管理机制建设。于2023年2月3日,制定印发《中共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制度》(普交党〔2023〕2号)文件,全面督促党组班子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三是及时配齐配强中层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及工作需要,选拔和调整部分中层干部,于2023年4月14日,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任命马明等11名同志任职的报告》;由局党组研制发《关于曾治凯等5名同志履行有关岗位职责通知》;四是组织开展谈心谈话。2023年3月27日,由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在机关三楼大会议室,主持交通运输系统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以“转变作风、倡树正气、联系群众、推动发展”为主题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现场发放谈心谈话征求意见表,征求到干部职工对局党组意见20条;党组班子成员建议17条。五是强化督促检查。2023年2月3日,制定印发《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制度》并组建成立由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任督查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跃圣,党组成员龚宇、副局长高兴发同志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二级机构制度执行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六是开展提醒约谈。2023年4月11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党组成员支宇同志对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许波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问题8-2: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抓班子带队伍、干部管理方面存在方式方法简单、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不能很好地团结带领干部职工推动工作等问题,局党组深入调研指导不够,执法大队存在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三定方案”完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层干部的配备,建立健全大队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规定。二是修订完善《普定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制定《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十条禁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考勤管理制度》《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务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学习制度,用制度管人。三是由局党组对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

整改结果:一是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于2023年3月24日,研究制定《普定县交通运输局民主集中制制度》《普定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普定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制度》《普定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十条禁令》《普定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考勤管理制度》《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务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并定期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和二级机构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汇报,从而凝聚队伍战斗力,激发队伍活力。二是开展作风教育专项整治。于2023年2月20日、3月2日,普定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安排部署会,传达***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县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并就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分解,明确问题责任人抓好整改工作。同时于3月20日召开普定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打非治违”约谈会,就2023年“打非治违”工作推进不力约谈一中队稽查人员。三是强化组织领导。2023年4月23日,普定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发《关于调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的通知》,建立健全大队领导班子,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规定。

(九)关于“对班子成员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问题9:个别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对分管领域以外的工作不关心。如,2022年3月,县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调整局班子成员联系交通运输企业的通知》,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企业包保责任,但县交通局个别副局长以不属于自己分管工作为由,未按文件要求抓好包保责任落实,2022年10月,被省检查组检查指出其未到岗履职。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导精神,抓牢抓实省委、省政府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在执行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五条军规”上着力,落实好完成好各级包保责任;二是研究制定《普定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工作责任包保制度》,进一步压实党组班子责任,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三是由局党组对巡察反馈“2022年10月,被省检查组检查指出其未到岗履职”的包保责任人高兴发副局长进行提醒约谈。

整改结果:三是立行立改。省督导组检查反馈问题后,次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立即组织召开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再次传达学习《贵州省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铁规铁律”》《普定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交通运输企业的通知》及2020年以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等,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意识。二是建章立制。2023年3月12日研究制发《普定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工作责任包保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党组班子责任,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三是开展提醒约谈。2023年4月11日,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党组成员支宇同志对省检查组检查指出“未按文件要求抓好包保责任落实,未到岗履职”的包保责任人高兴发副局长进行了提醒约谈。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十)关于“文风会风不实,发文搞“拿来主义”,编造会议记录”的问题

问题10:县交通运输局制定的《2022年中共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照搬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未结合县交通运输局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和内容。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制定的党内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照抄照搬其他单位工作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责任人。结合开展的“文风不实”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本单位办公室职责分工,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文稿的审核把关工作,严格按照公文管理各项规定、落实“三审三校”和“文风不实”专项整治要求,切实改进文风、提升文稿质量。二是加强组织学习。结合部门实际,制定详实、指导性强和可操作性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开展学习的方式,切实增强机关、下属各单位文字处理能力,杜绝照搬照抄。三是规范各项记录。在召开各类会议时,会议记录从会议开始到会议结束做到纪实内容完整、详细和书写整洁,严格执行参会成员发表个人意见,逐一表态的议事规则,并形成会议纪要。四是开展提醒约谈。由局党组对分管领导及涉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

整改结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于2023年3月20日,研究制发《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人员工作职责分工》(2023-10)的通知,明确办公室负责人主抓各类公文审签,具体负责综合性文稿统筹起草、文稿审核把关、送审印发(即分送相关管领导审核,并报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印发)等工作,以达到对公文的“三审三校”层层把关,从而杜绝文风会风不实,发文搞“拿来主义”行为。二是强化学习教育。于2023年3月10日传达学习普定县作风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文风不实”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学习关于2022年度部分县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文风不实”问题的通报;同时组织本系统公文处理人员、信息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三是规范学习制度。制定印发《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学习制度》,统筹编制《2023年中共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认真做到纪实内容完整、详细和书写整洁,严格执行参会成员发表个人意见,逐一表态的议事规则,形成会议纪要。并严格按照“9有”标准规范收集资料,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四是开展提醒约谈。2023年4月11日,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党组成员支宇同志对分管机关办公室黄跃圣同志和办公室负责人马明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十一)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和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

问题11-1: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较多。2019年以来,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存在项目资料造假、监理未履职、项目施工不规范等问题。如,《普定县2021年农村公路中小桥梁改造工程》《普定县2021年农村公路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存在编造监理日志、监理合同签订时间逻辑混乱、使用未取得质量检测合格证的工程材料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监理公司派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按照合同约定扣取相应监理费用。二是健全完善单位项目管理制度,在今后项目管理中加强项目监理管理。三是强化监理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意识,层层落实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四是加强单位项目建设基本程序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五是对涉及该批次钢波形护栏,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检测,若检测质量不合格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六是举一反三,对其他项目进行排查,是否存在廉政风险和质量安全隐患。七是由党组对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

整改结果:一是强化监督管理。针对监理未履职、项目资料造假问题,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将巡察组提出的相关问题及时向监理单位作了反馈,并要求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出具相关整改结果报告报普定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备案。二是强化管理规范。针对监理合同签订时间逻辑混乱问题,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对《普定县2021年农村公路中小桥梁改造工程》《普定县2021年农村公路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两份资料进行了自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6月25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7月5日。以上两个项目自邀请监理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2年6月13日收到三家监理单位报来的报价函,经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于2022年6月22日开会比选确定由北京华路捷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接该两个项目监理工作,由于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程序不严谨,于2022年7月5日与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对公路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相关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杜绝再出现类似问题。针对工程材料未取得合格证问题。施工单位于2023年2月26日向我中心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提供波形护栏生产时期的合格证。三是开展提醒约谈。2023年4月11日,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党组成员支宇同志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王鸿及相关项目管理人员王平、班松三位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要求要认真履职,加强项目监管,杜绝出现此类管理漏洞。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问题11-2: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较多。如,《普定县X445马路坡至湾寨(小箐脚至煤洞段)公路大修工程》,存在未按设计图施工,现场混凝土路肩线性不流畅、路肩平面高度高低起伏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章立制,加大项目建设监管力度,落实做好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并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警醒并引以为戒,在抓好项目建设管理的同时督促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二是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进行整改,达到施工图设计和相应的规范要求。三是扣拨工程款,督促施工单位限时整改。四是由局党组对项目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结果:一是督促责任单位抓落实。2023年3月30日,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已发函,要求县茂顺交通运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时整改。县茂顺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8日、2021年4月13日,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召开普定县X445马路坡至湾寨(小箐脚-煤洞段)公路专题会议和向施工单位下发关于推进该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施工单位已按照会议和通知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于2023年3月12日制定《普定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项目业主管理内控制度》《普定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监理管理办法》,以后将严格按规定加强交通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三是开展提醒约谈。2023年4月11日,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党组成员支宇同志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王鸿及相关项目管理人员王平、班松三位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要求要认真履职,加强项目监管,杜绝出现此类管理漏洞。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十二)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围标串标”的问题

问题12:2022年6月实施的《普定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大中修)》,三家投标单位总报价相近,涉及的36个子项目内容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存在围标串标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学习,学深学透,提高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对本单位相关参与项目招投标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对是否存在围标问题核实清楚,作出说明,并举一反三,在以后的招投标工作中加大监管力度。四是由局党组对组织项目招投标的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

整改结果: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上级交通部门工作要求,普定县积极争创“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该项目无专项补助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全额垫资建设。该项目于2022年6月15日在安顺市公共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现场抽取专家评审,评审中专家未与业主单位及招标单位(安顺市公共交易中心)反馈开标过程中的评审意见,因此业主未发现投标报价相近情况。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于2023年3月29日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了相关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研究制定《关于印发〈普定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三重一大”、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普交发字〔2023〕2号),加强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标管理。四是开展批评教育。由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相关参与项目招投标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五是开展提醒约谈。2023年4月11日,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党组成员支宇同志对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王鸿及相关项目管理人员王平、班松三位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十三)关于“工程承包合同把关不严,重复支付工程款,造成国有资金流失”的问题

问题13:2019年10月、11月,原县公路养护管理所先后与两家施工方签订路面保畅工程,在合同约定按2000元/公里的价格计量支付费用以外,重复支出小工费1.47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路工程业务知识学习。二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三是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四是按原渠道追回重复支付小工费1.47万元。

整改结果: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培训。于2023年3月12日,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对养护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学习以及公路工程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二是及时追回欠款。于2022年12月2日按原渠道追回重复支付小工费1.47万元。三是开展提醒约谈。2023年4月11日,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党组成员支宇同志对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王鸿及相关项目管理人员王平、卢云辉三位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十四)关于“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问题14:至巡察时,县地方海事处、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要领导直接分管财务,既是主管又是分管,签字“一支笔”。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调整县地方海事处财务分管领导,严格执行单位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二是结合实际修订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制度,健全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三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财经纪律。四是由局党组对地方海事处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

 整改结果:一是明确分管财务人员。根据中共普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普定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对县直部门(单位)下属二级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2022年10月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组对县级部门二级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后,县交通运输事业中心已于2022年10月28日会议明确分管领导王平同志为财务分管领导,执行单位财务审签工作;县地方海事处已于2022年12月30日通过“三重一大”会议明确洪义同志从2023年1月起负责普定县地方海事处财务审核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研究制定《关于印发〈普定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三重一大”、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普交发字〔2023〕2号),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健全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三是开展提醒约谈。2023年4月11日,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党组成员支宇同志对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王鸿及相关项目管理人员王平、卢云辉三位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十五)关于“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未履行采购相关手续”的问题

问题15:2019年2月,县地方海事处支出立标标识牌制作费用4800元;2019年11月,县地方海事处支出防污标识牌制作费用5800元,未开展询价,无协议、无采购物品相应规格等支付依据。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普定县地方海事处采购管理制度》,通过制度明确单笔支出规定。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在落实单位“三重一大”会议研究、询价、招投标等手续的基础上,报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再完善合同(协议)签订、验收等手续,确保采购合法合规。三是由局党组对海事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约谈。

整改结果:一是修订完善制度。完善单位原有的《普定县地方海事处“三重一大”制度》,并结合单位实际于2023年3月2日制定《普定县地方海事处采购管理制度》,通过制度明确单笔支出金额超过500元的经办人不少于2人,单笔支出金额超过3000元的由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按规定落实询价、合同(协议)签订、验收等手续;单笔支出金额超过10000元的,在落实单位“三重一大”会议研究、询价、招投标等手续的基础上,报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再完善合同(协议)签订、验收等手续,确保采购合法合规。二是开展提醒约谈。2023年4月11日,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党组成员支宇同志对县地方海事处负责人艾仕国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十六)关于“党组抓党的建设能力有待提升,党建责任落实还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6:2004年至2016年,县交通运输局先后投入500余万元建设了9个乡镇客运站,目前,除化处镇、马场镇、白岩镇客运站被整合盘活利用外,其余6个均处于闲置状态。

整改措施: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村乡镇客运站管理的工作通知》(黔交运〔2014〕7号)文件精神,一是将积极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接,采取将闲置的乡镇客运站划为社会停车场使用,委托客运站所属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对辖区农村乡镇客运站管理进行行业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功能工作。二是由局党组对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

整改结果:一是强化沟通对接盘活利用资产。与涉及乡镇(街道办)沟通对接,采取将闲置的乡镇客运站将有效资产划为社会停车场使用的办法盘活利用。经协调沟通,截至4月21日,除猴场苗族仡佬族乡以外,收到鸡场坡镇人民政府、坪上镇人民政府、补郎苗族乡人民政府、马场镇人民政府、猫洞苗族仡佬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将客运站用于社会停车场的来函,经局党组研究,已于4月23日复函同意各乡镇将属地乡镇客运站用于社会停车场,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地方实际整合盘活资产使用管理。二是个别资产未正常移交管理使用。由于猴场乡客运站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不完善,暂时不能移交客运站给猴场乡管理使用。因目前中央、省、市对乡镇客运站建设已没有相关政策支持,我局将报请县人民政府加强向上沟通对接,争取建设资金,尽快完善猴场乡客运站基础设施建设,待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后及时交付管理使用。三是进行提醒约谈。2023年4月11日,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党组成员支宇同志对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许波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该问题尚在整改中。

(十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问题17: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走过场,缺少辣味。

如,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在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检视剖析材料将已废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纳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又如,县交通运输局党组2020年10月“防风险、守底线”专题会议、2022年1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同志之间批评和自我批评缺少辣味,以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重点强调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之间的批评,杜绝批评缺少辣味、不痛不痒等问题,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二是修订制发《普定县交通运输局民主生活会制度》,强调要从关心党员干部出发,针对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和生活上的问题开展批评,不能碍于面子,打不开情面。三是由局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作检讨,并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

整改结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制发《普定县交通运输局民主生活会制度》,严肃认真开展好民主生活会,要求从关心党员干部出发,针对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和生活上的问题开展批评,解决碍于面子,打不开情面问题。二是严格程序规范。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于2023年2月21日,组织召开中共普定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了民主生活会效果与作用。并按照时限要求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报备相关会议资料。三是进行检讨和集体约谈。2023年4月11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在交通运输局党组班子(扩大)会议上作了检讨,并对局黄跃圣同志、龚宇同志、高兴发同志进行了集体约谈,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十八)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检查问题查摆不深入,流于形式”的问题

问题18:县交通运输局党组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个别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问题查摆浮在面上,未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查找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民主生活会前的集中学习,有针对性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章和党纪国法等学习教育,增强党组班子成员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提升责任心、事业心。二是由党组成员龚宇同志在党组会上作深刻检讨,规范落实好《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问题查摆。三是严格审核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实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必须由党组书记审核签字。

整改结果: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分别于2023年2月7日、2月13日,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普定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普办发〔2023〕1号)等内容进行学习,筑牢民主生活会会前基础。二是严格程序规范。认真落实会前,严格审核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并由党组书记签审2023年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会中,于2023年2月21日,规范组织召开中共普定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会指导组领导对我局会前准备工作和会上大家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了肯定意见。三是进行深刻检讨。由龚宇同志向交通运输局党组作出深刻检讨。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十九)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的问题

问题19: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大额资金支出未经会议集体研究。如,2019年5月,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支出水泥款2.9万元,未召开会议集体研究。

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结合实际修订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管理,健全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三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财经纪律,严格报账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报销。四是进一步完善财务支付流程,完善财务审核和签字制度。五是由局党组对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

整改结果: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由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出台《关于印发〈普定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三重一大”、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普交发字〔2023〕2号),进一步加强对单位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是开展提醒约谈。2023年4月11日,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党组成员支宇同志对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王鸿同志、曹兰君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杜绝再出现此类情况。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二十)关于“违反党组议事规则,非党组成员参与党组会议研究事项表决。”问题。

问题20:2020年12月3日、2022年10月26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人事议题,个别副局长作为非党组成员在会上参与人事议题的表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修订《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及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管理,健全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三是严格执行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只发表建议,不得参与表决的规定。四是由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作深刻检讨。

整改结果:一是强化学习培训。2023年4月28日,邀请县委办、县网信办负责相关负责同志到交通运输局进行培训授课,进一步提升了本系统业务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中共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制度》《普定县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其他班子成员应当对党组讨论和决定的事项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明确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只发表建议,不得参与表决的规定。三是进行深刻检讨。2023年4月11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华同志在交通运输局党组班子(扩大)会议上作了检讨。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二十一)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总支形同虚设,有名无实,未发挥统揽基层党支部的作用”的问题

问题21-1:县交通运输局党总支自2020年3月换届以来从未召开总支会议学习或研究相关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党总支“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使用县直机关工委统一印发的“三会一课”记录本,按期开展党总支学习、定期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和相关工作。二是局党组加强对局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好党总支学习,作风革命常态化,制度化。三是由党总支书记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深刻检讨。

整改结果: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于2023年3月15日,组织党总支委员会所有成员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审议中共普定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党支部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中共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党线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并采用专门的笔记本记录会议。二是制定学习计划。已研究制定2023年局党总支、部学习计划,定期召开各项学习、研究会议,讨论研究党组织建设、交通规章制度等重要事项,并规范会议好记录。三是进行深刻检讨。2023年4月11日,县交通运输局党总支书记董华同志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深刻检讨。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问题21-2:县交通运输局离退休党支部2021年以来仅组织党员召开过两次会议,“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离退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制定离退休党支部学习计划,建立各自会议记录本,每月召开一次“三会一课”,规范记录“三会一课”。二是采取选派机关党员到离退休支部任职或挂职的方式,强化离退休支部的党员进行业务部训,严格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做好离退休党支部会议记录和支部活动印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切实强化“三会一课”实效。四是每季度支部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检查工作完成质量。

整改结果: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已研究制定2023年局离退休党支部学习计划,定期召开各项学习、研究会议,讨论研究党组织建设、交通规章制度等重要事项,并规范会议好记录。二是强化学习管理。针对离退休支部,采取召开视频会议、建立微信交流群、应用钉钉平台管理软件等方式,调动离退休党员同志的积极性和参与率。目前离退休党支部有三名支委委员为在职党员,支委三名在职党员均与机关支部同步学习,并转发相关学习资料到离退休党员群众参与学习。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二十二)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问题22:对已处理的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警示教育不够。如,县地方海事处原处长于2021年8月因违纪问题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县交通运输局仅在局党组会议和县地方海事处干部职工会议上作简单通报,未开展相关廉政警示教育,未达到“处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政治效果。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局党总支工作责任。加大党风廉政学习内容比重,特别是针对身边一些重点典型案例的学习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懂规矩、守纪律、明底线。二是加强做好廉政风险研判。结合各股室、单位涉及重点工作任务,工作职责以及重点人、重点岗位进一步分析党风廉政形势。对发现苗头的及时提醒,触碰底线的及时纠正。三是召开本系统党员大会。以“县地方海事处原处长吴文龙违纪问题”“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工作员王海酒驾违纪问题”为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确保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一是压实党风廉政责任。于2023年3月27日,研究制发《普定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2023-23),进一步细化党组班子成员职责,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筑牢思想防线,提升业务技能。二是强化廉政风险研判。2023年1月29日,按照岗位、内设部门、单位三个层面,组织各股室单位认真排查岗位、设权、制度机制、外部环境、自律等五个类别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隐患点共9项,研究制定化解措施12条,均按时限要求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巩固成效。三是强化学习教育。于2023年3月27日,组织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案例警示教育,组织观看了《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并传达通报本系统近来的违纪案例,要求干部职工以案为戒、严守党风廉政纪律和作风纪律。会后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撰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该问题已按目标要求完成整改。

交通局委员会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5

2月14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同碧主持会议,局党组各位成员参加会议,局机关党委及局人教科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市委第二督导组组长、市直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何建成等领导到会指导并点评。

会议紧扣主题,聚焦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奋发有为的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局党组对开好此次年度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会前,认真开展个人自学和集中研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全面对照检视剖析、认真撰写发言材料。金同碧主持起草党组对照检查材料并对其他党组成员发言材料进行把关。市委第二督导组全程参与、全程指导、全程把关,为开好此次民主生活会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首先通报了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随后,金同碧代表局党组作对照检查,从6个方面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紧接着,金同碧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局党组成员依次进行。大家对照文件通知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我批评不避重就轻,做到了落细落小落实、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不讲成绩、直面问题、直截了当,展现了从严从实的要求和较真碰硬的精神,达到了进一步增进团结、改进工作、担当使命的效果。

市委第二督导组何建成组长在点评讲话中指出,这次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思想重视、态度端正、严肃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开出了高质量、好效果,达到了交流思想、增进团结的目的。同时也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对相关材料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滁州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狠抓作风建设,全面做好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三是对照要求,认真梳理,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并整改到位。

金同碧表示,要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抓好民主生活会检视查摆问题和督导组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以实绩实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直交通运输系统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金同碧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勇当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开路先锋。就下一步工作,他强调了三点: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切实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淬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提升政治领悟力、判断力、执行力,同时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在2023年春运期间关于交通运输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奋力谱写滁州交通运输工作新篇章;二是认真履职尽责。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交通执法、工程建设、运输保障等工作,努力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交通新作为,为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建设贡献交通力量;三要注重廉洁自律。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按照“一以贯之五做到,踔厉奋发五提升”要求,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全面规范交通执法和提升工作效能。带头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持续加压不敢腐的震慑力,深化拓展不能腐的约束力,巩固提升不想腐的感召力,持续打造行业良好政治生态。

以上是交通局委员会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的相关内容,通过交通局委员会召开民主生活会,可以有效强化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素质,为交通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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