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法主题班会教案汇总 反间谍法班会教案范文大全

通过介绍国家安全形势以及间谍活动对国家和个人安全的危害,可以让学生认识到反间谍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分析反间谍法的法律条文,引导学生理解该法律对于打击间谍活动、保护国家安全的具体规定,培养学生遵守法律的意识。以下是反间谍法主题班会教案汇总和反间谍法班会教案范文大全,可供大家参考。

反间谍法主题班会教案汇总 反间谍法班会教案范文大全

反间谍法主题班会教案1

一、教学目标:

1、掌握反间谍法和国家安全举报电话。

2、了解如何认识间谍,如何反间谍。

3、对中国近代的屈辱史进行了解。

4、新中国国防的成就。

二、教学重点:

一条特殊的战线指隐蔽战线,也就是间谍和反间谍。

三、活动主题

“揭开神秘面纱、掌握防范之策”

四、教学过程: 导入:

观看动画《全国首部“反间谍”题材微动画。了解生活中常见的一些误区,容易导致人们走上出卖国家情报的道路,引起学生们反间谍意识。

(一):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二)牢记国家安全举报电话:12339

(三)欣赏有关国家安全漫画

(四)案例分析:了解历史,认识间谍和间谍的主要任务及心战

1、间谍:既指被间谍情报机构秘密派遣到对象国(地区)从事以窃取机密为主的各种非法活动的特工人员,又指被对方间谍情报机构暗地招募而为其服务的本国公民。

2、间谍的主要任务:采取非法或合法手段,通过秘密或公开途径窃取情报,进行颠覆、暗杀、绑架、心战、破坏等隐蔽行为。

3、心战:某些国家或政治集团利用宣传工具和宣传品,对敌对国家或政治集团进行的旨在扰乱其武装力量、居民精神状态和心理状态、煽动其内部的不满情绪、瓦解其士气的一系列谋略活动。

(五)认清形势

面对地图,你知道在国家安全方面祖国面临怎样的国际国内形势?

î 总结:中国周边已经围绕着俄罗斯、朝鲜、印度、巴基斯坦四个有核国家,再加上日本,此种潜在威胁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曾面对的;

î 东海与日本有钓鱼岛及海上油气之争,南中国海有南沙各岛屿被越南、菲律宾、印尼侵占,西南有印巴、阿富汗等国局势紧张;

î 国内以台独、藏独、疆独为代表的分裂主义,活动猖獗。

(六)、案情跟踪

美国国家安全局派出既懂密码、电子侦察业务,又懂半导体技术的专家进驻各大相关公司,其任务就是对销往全球的信息产品,特别是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等关键部件,安装美国国家安全局需要的“后门”……

猜一猜:

这些“后门”有什么作用呢?

î 总结:落后就要挨打。加快自身发展是国家利益和安全的根本保障; î 完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国家安全;

î 加强教育与宣传,提高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 î 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打击恐怖、邪教等犯罪组织。

(七)、学会防范

当我们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我们应该: î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做斗争; î 应当及时向老师反映或把东西送交校保卫处; î 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时,不要扩散,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保密工作部门。

五.总结:

经过这节课的学习,大家学习到了间谍的工作其实是相当危险和重要的,这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获取情报,不管是战争还是经济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作为21世纪的新人,更应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和反间谍能力,千万不要轻信他人。做国家安全的小卫士!

反间谍法主题班会教案2

1、让学生明白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的意义。

2、通过开展以“ 珍爱生命, 安全第一”为主题的安全知识教育班会,增强班 内学生的安全意识,能懂会用一些基本常用到的校内外的安全知识,达到积极预防危险的发生并提高学生基本自我保护的能力。

3、提高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树立国家安全的危机意识和敌情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牢固筑立起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的钢铁长城。

活动过程:

一、谈话导入

国家安全是作为政治权力组织的国家机器所建立的社会制度的生(存)与发展的保障: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相关的国家政权、社会制度和国家机关的安全。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根本所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任何情况下不得做有损国家安全的事情,并自觉与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这节课,我们来学习国家安全教育知识。

二、了解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1、《国家安全法》

2、《反恐怖主义法》

3、《反间谍法》

1 活动目的:

4、《保密法》

三、了解国家安全的意义

1、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作为社会政治权利组织的国家及其所建立的社会制度的生存和发展的保障。

2、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根本所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任何情况下不得做有损国家安全的事情,并自觉与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3、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党和国家对公民的基本要求。

四、国家安全有哪些基本原则?

第一,确立国家与民族崛起的基本目标。 第二,采取综合一体化的手段。

第三,新安全观包括主权安全,综合安全和合作安全。国家享有主权,包括独立权,管辖权,平等权,自卫权。国家综合安全包括政治,经济,社会,信息安全等。经济安全是国家综合安全的核心。军事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

第四,解决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脱节的问题。

第五,树立独立发展理念,为“全球化”条件下的民族国家定位。

作为当代的小学生,一定要把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从中去体会、去感悟!

五、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2

2、参加境外各种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或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或敌方的行为。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 ⑴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 ⑵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

⑶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⑷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⑸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 ⑹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

六、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1、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积极履行各项义务,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开展工作,全社会共同承担起维护国家安全的重任。

2、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公民和组织应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

3 助。

4、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5、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6、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

7、任何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8、任何公民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盗听、盗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七、作为小学生应该怎么做?

校园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可请学生列举一些现象) 1. 学生集会、集体活动、课间活动的安全隐患。 2. 学生饮食、就餐的安全隐患。 3. 学生交通安全隐患。 4. 校园隐性伤害的隐患。

上下楼梯要注意什么?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什么?

l.室外空气新鲜,课间活动应当尽量在室外,但不要远离教室,以免耽误下面的课程。

2.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3.活动的方式要简便易行,如做做操等。

4 4.活动要注意安全,切忌猛追猛打,要避免发生扭伤、碰伤等危险。

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1. 车停稳后,方能上下车,上下车时注意秩序,不要拥挤。 2. 乘车时,要站稳扶牢,不要把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人多时,应该注意看管好自身物品,谨防扒手。

3. 注意公共场所礼仪,时刻牢记“寿春品牌,当我责任”。不要大声喧哗,保持环境卫生,主动为老若病残让座等。

其他校园安全的注意事项:

1. 如何正确对待老师的批评,甚至误解? 2.你与同学发生矛盾怎么办?

八、利用儿歌引领学生学习 (实物展台出示)

小学生要记牢,安全事很重要。教室内不打闹,电线类你别靠。走廊里勿玩耍,不乱扔不吵闹。上下楼别拥挤,大让小要懂礼。集合时莫推挤,快静 齐记心上。陌生人不要理,遇坏人报案去。有火灾一一九,有盗情一一零。安全歌人人记,都平安大家乐!

活动总结:

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根本所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任何情况下不得做有损国家安全的事情,并自觉与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还使同学们掌握了一些安全防护知识,上下楼梯请不要拥挤,文明谦让,靠右行走!遇到陌生人,我们不能

5 随便跟他走,遇坏人要拨打 110,遇火灾拨打 119 电话,药片不能随便服等等安全知识,希望能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增强我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安全系着你、我、他;愿我们的生活每天都充满阳光和鲜花;愿平安永远着伴随我们大家!

反间谍法主题班会教案3

教学目标:

  通过开展《学习国家安全法,弘扬爱国精神》主题班会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以《国家安全基本知识》为主线,组织学生,通过讲解、案例、学生收集资料展示、图片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把国防教育、爱国教育、爱校教育同国家安全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他们从小树立“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教学准备:

  国家安全基本知识案例,学生收集资料展示、图片等。

  活动过程:

  主持人讲话

  为纪念《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19周年,迎接十八大的顺利召开,切实增强广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今天我们以《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19周年为契机,组织大家广泛、深入、持久地学习宣传和实施《国家安全法》,不断增强我们的国家安全法制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积极履行义务,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自觉性,积极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要严格处理好发展与稳定、家和国、责任和义务、专项工作和综合治理之间的关系,增强学法、用法、执法、护法的意识,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了解《国家安全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权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是本法规定的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维护国家安全。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第五条 国家对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权

  第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

  第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看或者调阅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

  第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国家安全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可以查验组织和个人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

  第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有关检查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十六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第十七条 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八条 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第十九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

  第二十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一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第二十二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和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犯间谍罪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的,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的,不予追究。

  第二十六条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八条 故意或者过失泄露有关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对其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予以没收。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境外人员违反本法的,可以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罚;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朋友们,这些就是反间谍法主题班会教案汇总的全部内容了,这些精选范文都出自优秀人才之手,一定会对大家的书写工作提供一定的帮助,希望这期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同时,小编也希望大家能多关注本站,以便后续更快捷地在站内搜索到需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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